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规定》第四章关于课程考核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研究生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期末考核,须事先向教务部提交《中国科学院大学缓考申请表》办理缓考。缓考成绩按正常考核成绩登录。研究生须在教务部批准缓考之日起两年内完成缓考,否则该课程成绩记为0分、不及格或未通过。
自2025年3月31日起,课程缓考启用线上申请,不再提交纸质申请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学生登陆 SEP 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点击“选课系统—缓考申请”进入申请界面,在线提交缓考申请后,依次由开课学院、所在学院、导师、培养单位、教务部审核。审核不通过的申请,可以重新再申请。在原申请记录中,点击“重新申请”。如果修改后重新提交申请,须各角色再次依次审核。高年级学生若无所在学院,自动跳过到下一个环节,若无导师,自动跳过到下一个环节。
申请要求:
1.课程缓考须在课程考核前提出申请,一次只能申请一门课程;
2.缓考申请不适用于当前学年秋季学期参加京外集中教学且春季学期参加京内集中教学的学生或秋季学期参加京内集中教学且春季学期参加京外集中教学的学生,上述学生需通过线下缓考申请表的形式申请缓考;
3.各环节具体审核操作详见“教务系统—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