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规定》第三章关于选课要求的规定, 

第十七条  研究生如在集中教学阶段确有必要选修其他高校课程并计入课程总学分,须经研究生所在院系同意后向教务部提交《中国科学院大学外选课申请表》。每名研究生每学年至多外选2门专业类课程。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规定》第五章关于成绩认定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研究生经批准选修其它高校课程,须持外选课开课单位研究生教务部门开具的正式成绩单,到教务部登录成绩。如外选课的成绩记录方式与国科大成绩记录方式不一致,由院系根据外选课程特点,参照所在学科相近课程的考核难易程度换算为国科大的成绩记录方式。

    《中国科学院大学外选课申请表》,请参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