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责任意识,增强纪律观念
——记315班党支部关于党员权利与义务学习活动

1227日晚1900,物理学院315班党支部在中关村校区教学楼N108教室举行关于党员权利与义务的学习会议。315班全体党员参加了这次活动,活动由党支部书记海楠楠同学主持。

会议一开始,各位党员和预备党员同学就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分别发表了各自关于党员权利与义务看法与意见。

宋秋成:党的义务要求: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现在很多党员官员一味看重个人利益,不顾群众利益,贪污腐败现象严重,这是对人民利益的极大损害,这种现象就是因为他们没有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造成的。

马维虎:党员的权力第五条要求党员(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很多选举表决大会出现全票通过的情况,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与会同志盲目跟票的结果。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选举权是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我们应认真对待每一张选票,做出符合人民利益的决定。

邓佳川:党的义务要求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党的权力要求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的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在生活中当一个官员的问题没被揭发出来时,所有的舆论都在说他好,东窗事发后所有的舆论都说他不好。作为官员,应该经常自我批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微杜渐,把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

海楠楠:大家都能积极的参加讨论,说明大家对党员的权利与义务都有自己的深刻认识。我们应时刻铭记自己的权利与义务,保持自己党员先进性。在人民群众中起到带头,正能量的作用。

会议最后,同学们对讨论进行了总结。我们党员同志要联系自身情况,深化自己对权利义务的认识,达到提高宗旨意识、强化责任意识、增强纪律观念、做好言行表率。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开阔视野,提高工作能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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