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先进思想,落实条例准则 ——记物理学院303班党支部第三次组织生活会

  • 303班党支部
  • 日期:2015-12-22
  • 1370

        2015年12月9日晚,物理科学学院303班党支部第三次组织生活会在学园二114成功召开,13名学生党员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303班党支部书记张坦同志主持。

 

       会议开始后,支部书记张坦同志首先向大家介绍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的主要内容。他指出,相比于之前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新修订的准则覆盖面更广,将约束的群体从领导干部扩展到全体党员,同时,新准则紧扣廉洁自律,强调自律重在立德,将党员队伍的道德建设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体现了中国共产党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的内容,他强调,新《条例》最大的亮点就是纪法分开,突出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政党特色,同时,对于“六大纪律”进行了更为细致的划分和说明,消除了之前存在的模糊地带,在法律之前就为党员划定了纪律底线,对于违法违纪行为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紧接着,全体党员同志围绕如何从自身出发贯彻《条例》与《准则》进行了热烈的讨论。303班的班长张世豪同志提到,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我们应该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的内容,熟读于心,落实于行,坚决不能让《准则》和《条例》中的廉洁自律等规范成为空谈。薛孟飞同志提出,《准则》的内容,是对每一位党员同志的党性的一个具体要求,作为一名研究生党员,我们一定要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提升自己的道德水准,努力做好共产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

 

       在自由讨论的环节中,党员同志们结合实事热点,更为具体的讨论了学习《准则》与《条例》的重要性。有的同志提到,2015年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在这个关键时期,我们党员更要严于律己,勇于接受挑战。现今,党员干部的腐败问题依然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作为新一代的党员,我们要加强思想学习,做到知行合一,使我们党能够永葆先进性与纯洁性。还有同志结合最近复旦投毒案的判决,提出党员同志一定要提升自身修养,坚持进行自我检讨与反省,同时还要带动影响周围的同学、朋友和亲人,为社会传播正能量。

       讨论结束后,支部书记张坦进行了总结,并宣布本次组织生活结束。他指出党员同志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在生活中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生活中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永葆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

       组织生活会结束后,其他党员也都认为,这次《条例》和《准则》的学习,对于自身今后的生活有重要意义。党员们纷纷表示:要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生活中严于律己,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同时,也要帮助和带动周围的同学,为社会传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