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2017年寒假及春节临近,为做好学校寒假及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我校师生员工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寒假及春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本单位(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的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请各单位(部门)的行政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岗位安全责任,根据本单位(部门)的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寒假及春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各单位(部门)的安全员须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开展宣传教育,落实防控措施

       各单位(部门)要根据本单位(部门)特点对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各单位(部门)要教育本单位(部门)的师生员工在寒假及春节期间谨慎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各学院(系)和相关的学生管理部门要在学生放假前,加强对学生在回家和返校途中的安全教育,提示学生在回家和返校途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在寒假和春节期间,仍须继续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的单位(部门),要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教学科研活动的有序进行。

       三、做好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在学生放假前,各单位(部门)要集中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尤其要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餐厅、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礼堂、锅炉房、配电室、在建工地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关闭不使用的电器设备。

       各校区管理办公室须对集体宿舍、地下空间、仓库、设备间及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雁栖湖校区管理办公室还要侧重山林防火和施工安全的检查。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积极地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

       保卫处将对各单位(部门)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安排见附表)。

       四、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校园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动用明火。需要动用明火的,要事先向所在校区管理办公室进行申报,得到批准以后方可实施,并采取可行的安全措施。

  五、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在春节期间,各校区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校领导24小时带班。保卫处值班电话:88256345。各校区管理办公室值班电话:玉泉路校区管理办公室:15010866021 ;中关村与奥运村校区管理办公室:15652848868,64807002;雁栖湖校区管理办公室:18511561578。

  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稳定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及时掌握学生安全动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校区应立即妥善处置,重大事件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保卫处和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保卫处

                                                         2017年1月9日

附表:保卫处安全检查安排

时间

检查校区

备注

1月10日

雁栖湖校区

1月11日

中关村校区(奥运村校区)

1月12日

玉泉路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