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科学学院2016—2017优秀学生评选条例(研一)
根据国科大《关于在校部各院系集中教学学生中开展2016-2017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参照《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物理科学学院制定了参加集中教学学生“优秀学生评选条例”,现将评选条例公布如下:
评选条例
一、“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为:
- 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 学风端正,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成绩优良(各科成绩原则上为70分以上,学位英语及体育成绩不在内);
- 友爱互助,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奉献;
- 明礼修身,勤俭节约,热爱生活,积极向上。
二、 “优秀学生干部”同时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评选条件为:
- 符合“三好学生”基本要求;
- 担任学生干部,积极为学生服务,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
- 工作能力较强,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组织实施
- 成立由学院主管领导、学生秘书、班主任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组织所在单位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以“公开公正、民主推选”为原则,每年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确定名额评选。
- 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在本单位公示5天;
- 对公示通过的人选,报国科大备案、审批。
评选流程
- 以班级为单位自荐或者推荐优秀学生候选人。候选人需进行自我介绍,介绍内容需包括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
- 各班班主任组织召开全体同学参加的班会,对候选人进行投票,投票人选择的候选人数目不超过本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总数。
- 计票结束后,取得票数目在本班或者各所“三好学生”总数名额前150%的学生,作为候选人(由多个培养单位组成的班级可自行确定候选人数目,但须向全班同学公布),由班主任及其他老师对这些同学打分(满分30分),打分参考标准结合三好学生标准实施。优秀学生干部每班名额2人,等额选举,单独投票或将三好学生投票中的学生干部按得票数由高到低遴选2人。
- 计算方法:总分100分,得票超过30张选票的为70分,每少1张选票减1分,依次类推;班主任及其他相关老师打分占30分,实行差额淘汰,然后遴选出“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
- 本次物理科学学院共有三好学生名额62个,优秀学生干部18个。分配方式:三好学生按班级人数的15%,四舍五入。优秀学生干部每班2名,机动2名。三好学生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班级号 |
培养单位 |
人数 |
名额分配 |
班主任 |
301 |
物理研究所 |
53 |
8 |
王帅 |
302 |
物理研究所 |
55 |
8 |
王帅 |
303 |
高能物理研究所 |
48 |
7 |
张海龙 |
304 |
高能物理研究所43人、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3人 |
46 |
7 |
张海龙 |
305 |
兰州近代物理研究所 |
50 |
8 |
胡金旭 |
306 |
物理科学学院23人、声学研究所29人 |
52 |
8 |
朱元慧 |
307 |
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29人、半导体所14人、国家纳米中心13人 |
56 |
8 |
刘莹 |
308 |
理论物理所21人、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29人 |
50 |
8 |
夏昀 |
物理科学学院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