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大物理科学学院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评选条例
(高年级)
国科大物理科学学院依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学院 “优秀学生评选条例”(高年级)。
一、参评学生
学籍在国科大校部物理科学学院的在学博士研究生(不包含一年级直博生)和高年级硕士研究生,其中包含2019年春季毕业生。
二、奖项设置及名额
三好学生16人、三好学生标兵1人、优秀学生干部2人、优秀毕业生1人。
三、评选条件
1. “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为:
(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风端正,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成绩优良;
(3)友爱互助,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奉献;
(4)明礼修身,勤俭节约,热爱生活,积极向上。
2. “优秀学生干部”同时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评选条件为:
(1)在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要求为基本的前提上,能积极为学生服务,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
(2)工作能力较强,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3.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为:
(1)在学期间至少一次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2)各培养环节考核结果为“优良”;
(3)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4)到国家急需的行业或地区工作就业者优先;
(5)应能在当年7月份毕业并参加就业派遣;
(6)已毕业的2019年春季毕业生仍有资格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此前已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但因各种原因延期至今年毕业的学生不再参评本年度的“优秀毕业生”;
(7)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自动获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
4. “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为:
(1)从获得“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中推选;
(2)学习成绩优异或在科技创新中有出色表现;
(3)在思想品德、人格修养等方面,得到公认好评。
四、组织实施及评选程序
1.成立由学院领导、学院教授及相关导师、学院主管老师等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组织学院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
2.优秀学生评选采用综合评价计分,总得分=互评分+学术评分+导师评分+学院评分。
(1)互评分:学生互评,按照得票多少换算成得分,满分50分。得票最多的视为满分,其他人按照票数比例换算成相应得分;
(2)学术评分:由学院领导、学院教授对申请人的科研成果进行评分,满分30分;
(3)导师评分:由申请人导师根据申请人表现综合给出评分,满分10分;
(4)学院评分:由学院领导及主管老师综合考虑其平时的公共服务、学院活动参与,以及助教助研等情况综合评分,满分10分。
3.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优秀学生参选登记表》,并将相关材料交学院。
(2)学生互评
学院组织召开学生互评会,申请人自我介绍,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选,并换算成互评分。
(3)评审小组评选
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评选材料对申请人进行评分,得到申请人的学术得分、导师评分和学院评分。
(4)确定优秀学生候选人
根据申请人总得分,各奖项名额,硕博比例等确定获得学院推荐的优秀学生候选人。
(5)公示及上报
按照要求,获得学院推荐的优秀学生候选人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对公示通过的人选,报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由校部统一上报学校备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