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科学学院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条例
(集中教学学生)
为规范学院集中教学学生的优秀学生评选工作,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在集中教学学生中开展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参照《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特制订本条例。
第一章 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为:
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风端正,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成绩优良(各科首次考试成绩原则上70分及以上,不含学位英语及体育);
3.友爱互助,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奉献;
4.明礼修身,勤俭节约,热爱生活,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的集体活动。
二、“优秀学生干部”同时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评选条件为:
1.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2.担任学生干部,积极为学生服务,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学生干部包括学生会成员、班干部及党支部委员;
3.工作能力较强,业绩突出,受到学生的拥护, 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第二章 组织实施
一、成立由学院主管领导、学生主管、班主任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组织所在单位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以“公开公正、民主推选”为原则,每年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确定名额评选。
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候选人名单在本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反映至学院办公室。
三、对公示通过的人选,报学生处备案、审批。
第三章 评选规则及程序
一、“三好学生”评选工作采取评分制。由班级学生投票、参加活动评分以及学院老师评估三部分组成,总分100分。其中,班级学生投票得分占60%,参加活动评分占30%,学院老师评估占10%。
“优秀学生干部”不单独评选,名额与“三好学生”名额一并计算,在评选总得分中,从高到低前2名的学生干部自动当选“优秀学生干部”。
二、班级学生投票按照得票多少换算成得分,满分60分。得票最多的视为满分,其他人按照票数比例换算成相应得分。
班级学生投票流程如下:
1.各班班主任组织召开全体同学参加的班会,个人自荐。申请人需进行自我介绍,介绍内容需包括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参加活动情况等。
2.对申请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同意票数不得超过本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数。
3.各班根据班级学生投票得分多少,按照本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数的120%向学院推荐候选人。由多个培养单位组成的班级可自行确定各培养单位候选人数目,但须向全班同学公布。
三、参加活动评分满分为30分。具体评分办法见附件《中国科学院大学物理科学学院学生活动评分细则》。
四、学院老师评估满分10分。由学院主管领导、学生主管、班主任代表根据候选人平时表现进行综合评估,开会讨论打分。
五、评审小组按照总分由高至低评选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本条例由物理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2019年学校下达物理科学学院 “三好学生”名额55个,“优秀学生干部”名额17个。分配方式:“三好学生”名额按班级人数的14.82%计算,四舍五入。“优秀学生干部”每班2名,机动3名。“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具体分配如下表:
班级 |
培养单位 |
人数 |
名额分配 |
班主任 |
20180301 |
物理研究所 |
60 |
11 |
王帅 |
20180302 |
物理研究所 |
59 |
11 |
朱元慧 |
20180303 |
物理研究所27人 兰州近代物理研究所32人 |
59 |
11 |
刘莹 |
20180304 |
高能物理研究所 |
43 |
8 |
张银 |
20180305 |
高能物理研究所 |
44 |
8 |
张银 |
20180306 |
物理科学学院32人 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23人 |
55 |
10 |
陈东艳 |
20180307 |
理论物理所24人、声学研究所23人、福建物构所4人 |
51 |
10 |
张莉 |
物理科学学院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