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科学学院2021年度中国科学院院长奖评审细则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院长”院长奖评审实施办法》和《国科大校部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国科学院各类研究生奖学金初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我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评选范围
学籍归属物理科学学院的在学研究生(不含2021年春季已毕业的研究生)均可按照有关设奖规定参加本年度奖学金的评选。
二、名额分配
院长奖物理科学学院可推荐2名候选人,需排序。院长奖由学生工作部统一组织专家进行最终评审。
三、组织实施和评选规则
1.学院成立了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学院研究生院长奖的评审工作。
2.奖学金申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包括但不限于申报材料的造假,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此次奖学金以及在学期间后续所有奖学金的参评资格。
3.曾获评国家奖学金或者院长奖的研究生申请参评的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4.专家评审组由7-9名物理科学学院校部及相关研究所教学科研人员组成。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将在评审结束后同推荐候选人名单一同公示。
5.如果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况,评审人需回避该申请人的答辩评分:1)、同课题组;2)、存在亲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3)、评审人认为需要回避的其他情况。
6.考虑到专业差异,评审由两部分组成,小同行函评(70%),现场答辩(30%)。小同行函评由学院使用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数据库抽取有效专家3-5名,请专家根据申请人申报材料评价申请人在该领域研究生中处于哪一档次:
1)前5%,95分
2)前10%,90分
3)前15%,85分
4)前20%,80分
5)一般,75分
函评评分取小同行专家返回的平均分。
答辩评分去除需回避的评审人外,去除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剩余有效评分的平均分。
申请人总得分=函评平均分(70%)+答辩评分(30%)
评奖委员会按照申请人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出候选人。
7.申报材料中应就不超过5项代表性工作介绍其科学贡献和价值,并请导师签字认可。答辩会上委员会询问核查申请人对于所列科研成果的贡献。
8.答辩会上申请人需围绕个人申报事迹等内容进行答辩。汇报时间每人15分钟,答辩5分钟。
9.评选结果在院系网站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上报。
物理科学学院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