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7日22时,物理科学学院2025级301&302党支部在雁栖湖校区教一楼125教室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本次活动旨在强化党员纪律意识,提升党员教育管理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活动由组织委员董耘赫担任主讲人。

活动伊始,董耘赫介绍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制定的背景和意义。她指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举措。全体党员必须深刻领会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科研工作的实际行动。

在学习环节,董耘赫系统解读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内容。她强调,该条例是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规范,为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党性教育和政治理论教育,引导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党员教育管理质量和实效,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分类指导,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作用。
随后,支部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董耘赫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一是对组织处置的总体要求、概念和方式、原则等作了规定;二是规定了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除名的适用情形,细化处置程序及后续事项;三是对可以不予处置的情形、合并处置等应把握的政策要求作出规定;四是规定了组织处置的工作责任、工作纪律等。董耘赫特别指出,该办法对15种不合格党员情形作出明确规定,其中限期改正情形主要包括理想信念不坚定、缺乏革命意志、党性意识淡薄、工作消极懈怠、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不强等。同时强调,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分主观客观,对因客观条件制约一时无法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的党员,可以不予处置。

交流反思环节,黄易、朱子昱分别发言。他们表示,作为物理专业研究生党员,既要严守学术规范和党的纪律,杜绝形式主义,又要时刻对照《条例》和《办法》检视自身,不断提高政治理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将党性修养与科研创新相统一,在抢占科技制高点的实践中践行初心使命。

活动最后,大家一致表示,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锤炼党性、严守纪律的自觉行动,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在科研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我国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