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科学学院
2016年秋季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规程
根据教育部及国科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物理科学学院实际,特制订本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规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复试时间:2016年3月21日中午12:30
二、复试地点:中国科学院大学玉泉路园区教学楼304室
三、复试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2、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应届生入学时提交);
3、应届毕业生要求递交研究生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4. 硕士期间成绩单及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5、英语水平证书、专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6、研究成果及其他材料(发表论文、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复印件一式3份,按顺序装订。
四、体检:
1、体检地点:北京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号,清华大学玉泉医院体检中心。
2、时间:2016年3月21日上午8:00。
3、务必空腹参加体检。
4、体检费用自理,约150元。
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及一张照片准时到玉泉医院体检中心集合。
五、复试考核形式和内容:
复试专家组对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质和综合能力。
面试内容:
1、外语应用能力:包括听说能力(与面试同时进行)
2、专业知识: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测试考生掌握专业知识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程度等。
3.综合素质:主要包括专业思想、治学态度、培养潜力、创新意识及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内容。
六、复试成绩计算:
以复试专家组成员独立评分的平均值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的权重为40%。
七、拟录取名单确定:
1、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初试成绩占60%),确定拟录取名单。
2、物理科学学院复试专家组审核拟录取名单,并在物理科学学院网站公示7天后,报国科大招生办公室。
3、有以下之一者,不得录取:
(1)没有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3)体检不合格者;
(4)未进行政审或政审未通过者。